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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www.bingzhei.com 2025-06-15 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含当事人之间的具备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约。

各类担保合同的条约怎么样,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债权担保的力度及担保人的责任负担。为防止担保实践中因为口头约定不明而致使的无谓的争议,除留置以外的各种担保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担保合同既能够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约,由于主合同中的担保条约也是主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之间意思表示相一致的结果,而且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应当视为一种书面合同。

而且,书面的担保合同既能够是双方当事人坐在一块经过反复要约、再要约的谈判过程而签订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备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文件,由于信函、传真、电报完全可以表达担保人想担任保证人、提供抵押、质押或定金担保的意思表示,即被担保债权人想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而且,伴随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现代通讯工具的改进,市场经济社会的高度信息化,否认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文件作为担保的表现形式是不利于促进国内社会主义市场进步的。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要确定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对于各类合同文件予以通盘审察,并依据担保合同文件的具体内容处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然,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的担保合同需要合法有效,假如担保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原则,则不可以依据此种担保合同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关系。读者假如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忙,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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